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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铭汤孝子温泉劳动争议律师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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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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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李乾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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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法学硕士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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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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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费章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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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幼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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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法学硕士常州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
陆建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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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晓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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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华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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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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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道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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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东臻律师事务所
溧阳铭汤孝子温泉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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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应该怎么维护我们的利益...
·你好,现在将强执行法院找不到人,让我...
·朱风律师您好!我想问你离婚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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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集体鱼塘是否要承包合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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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遭遇强拆该怎么办,政府违法强拆的情形有哪些
  遭遇强拆该怎么办,政府违法强拆的情形有哪些一、遭遇强拆该怎么办被拆迁人遭遇强拆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一)房屋征收中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从房屋征收纠纷行政复议的原则来看,将其范围限定在征收管理机关或人民政府及其其他部门就征收管理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在以往的城市房屋拆迁过程涉及许多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机关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认定拆迁单位的资格、安置办法、裁决、强制执行等行政行为,当事人均可以申请行政
·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
  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一、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商标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行为。经过转让,转让人失去商标所有权,受让人获得商标专用权,成为商标所有权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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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企业在进入宣告破产程序后,此时需要对企业的破产财产作出一个界定,然后才能知道具体可以用于还债的财产有多少。那么实践中破产财产的界定是怎样操作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破产财产的具体规定,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外,最高人民法院《贯彻〈破产法〉意见》第六十条、第六十五条和《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破产规定》)的第六十四条至条七十条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代书遗嘱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此时有他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愿来书写遗嘱。而这样的遗嘱由于不是属于遗嘱人之手,因此其法律效力受到了很多人的质疑。不过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时候,代书遗嘱也是有效的。那么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有哪些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一、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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