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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明南街道离婚纠纷律师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赵天广律师
赵天广律师
1993滁州安徽赵天广律师事务所
王继明律师
王继明律师
1989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周宝华律师
周宝华律师
2001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余云峰律师
余云峰律师
2008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冯天浪律师
冯天浪律师
2008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叶志军律师
叶志军律师
2002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周瑞龙律师
周瑞龙律师
2016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汤池军律师
汤池军律师
2011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李焱律师
李焱律师
1993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曹士国律师
曹士国律师
2000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陈明桥律师
陈明桥律师
2011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马敬海律师
马敬海律师
2011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潘大木律师
潘大木律师
2005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刘敏律师
刘敏律师
1993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肖运仁律师
肖运仁律师
1994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贺兆伟律师
贺兆伟律师
2015滁州安徽马玉真律师事务所
王文生律师
王文生律师
2011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陈福飞律师
陈福飞律师
2015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何威律师
何威律师
2016滁州安徽赵天广律师事务所
马玉真律师
马玉真律师
1994滁州安徽马玉真律师事务所
冯斌律师
冯斌律师
2016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明光明南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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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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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虚假诉讼的行为的处罚是什么
  虚假诉讼的行为的处罚是什么犯虚假诉讼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
·什么样的放弃继承为无效
  什么样的放弃继承为无效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遗产分割后放弃是放弃的所有权,如果放弃继承权致使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也属于放弃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又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夫妻离婚又复婚房子归谁
  夫妻离婚又复婚房子归谁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或判决)明确房子属于哪一方,房子就是哪一方的。也就是说离婚分割房子之后,房子就会变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之后如果双方复婚(结婚)后,在当事人没有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结婚之前各方的个人私有财产,还是认得属于该个人所有。二、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
·离婚财产分配范围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配范围是怎样的?离婚财产分配范围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和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不包括明确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赠与或继承;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上述财产属于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没有
·发出要约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要约应当具备什么条件要约的成立应当满足以下六个条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二、要约消灭的情形所谓要约的消灭,是指要约丧失了法律拘束力,即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产生拘束。要约消灭以后,受要约人也丧失了其承诺的能力,即使其向要约人表示了承诺,也不能导致合同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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