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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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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及各县市区看守所的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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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常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将立即受案查处,对于情节较轻的,可能依法给予训诫、罚款、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由有关部门予以其他行政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可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故意聚众打牌与他人接触,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不特定社会人员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的,涉嫌构成赌博罪;
·疫情期间如何严厉打击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根据我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五)提
·企业符合复工前提但未办理备案将导致什么后果
  企业未经备案,一律不得复工,未经备案擅自复工或未按要求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业,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企业复工备案流程(一)提交备案资料。认真对照《企业复工备案表》开展自查、自评,至少提前2日提出备案申请,填写《企业复工备案表》《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签字,发送扫描件到指定邮箱。市复工申报程序上线后,统一通过该程序申请。部门实地检查时提交《企业复工备案表》纸质版2份及《复工企业疫情
·肺炎防控过程中该怎么打击囤积居奇的违法行为
  如果疫情期间发现有囤积货物、哄抬物价的行为,应立即通过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及时举报投诉;但举报投诉一定要有明确的被举报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真实信息,要有被举报人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如双方交易的真实有效记录、发票、图片等证据资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被举报人的行为一旦查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疫情期间拒绝强制隔离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者和疑似患者拒绝强制隔离或者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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