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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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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58岁
唐敏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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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
邱国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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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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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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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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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静安区上海国宇律师事务所
刘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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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常识
·票据法特点是什么?
  票据法特点是什么?票据,您在日常生活中一定经常能看见,例如股票,国债券,发票,企业债卷等。这些票据因为它的流动性,和本身的属性,国家对于票据关系和票据的规范订立了相关的票据法。那么票据法特点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票据法特点1、票据法具有强行性由于票据具有较强的流通性,不仅涉及直接进行票据授受的特定当事人,而且涉及经票据流通间接取得票据而加入票据关系的不特定第三人。所以,票据关系的设定、变更或消灭,均以法律的规定为行为准则,票据的内
·如果公司破产,公司破产清算会通知员工吗?会补偿吗?
  如果公司破产,公司破产清算会通知员工吗?会补偿吗?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2、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哪些情况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
  哪些情况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一、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哪些情况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
·买房首付什么时候交,如果不够怎么办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买房,而不是自己去盖房子。不过买房子的时候不需要全额付款,只需要支付首付好了。那买房的时候首付要什么时候交呢?以下是为您分析关于买房首付什么时候交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首付何时交?预售签约时即付。首先你要先看该项目五证是否齐全,特别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有的话,开发商是可以收首付开始预售的。如果没有的话,一般是先签预购意向书,也就是你所说的订金。当然交订金时要签份简单的协议书。在你交了订金后一段时间,
·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一、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一般来说这是与贷款或借款时,订立的合同所决定的。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对于在贷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证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以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则保证期间时效中断。而对于贷款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与上一致,主要还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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