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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马塘街道劳动争议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黄贤柏律师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57岁
奚玮律师
奚玮律师
1997芜湖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
张明云律师
张明云律师
2013芜湖安徽铭盛律师事务所
石必亮律师
石必亮律师
2009芜湖安徽宝睿律师事务所
周颖律师
周颖律师
2003芜湖安徽安江律师事务所
胡旗保律师
胡旗保律师
1998芜湖安徽文理律师事务所
高飞律师
高飞律师
2012芜湖安徽赭麓律师事务所
张雷律师
张雷律师
2017芜湖安徽维晨律师事务所
张昊律师
张昊律师
2013芜湖安徽渡江律师事务所
弋江区马塘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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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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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缓刑期间发现漏罪要怎么处理
  对于被判缓刑的罪犯来讲,此时都是会确定一个考验期的,而在考验期内就会根据罪犯的具体表现来作出下一步的处理。其中如果不遵守相关规定或者又犯新罪的话,那么就会被撤销缓刑。但要是在缓刑期间发现漏罪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缓刑期间发现漏罪该怎么处理首先,《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
·在我国判缓刑多久可以释放
  缓刑是我国刑法制度当中的主要刑法之一。法院针对一些犯罪情节较轻,和其他特殊情况的人员可以适用于缓刑。很多人其实对缓刑的具体执行概念并不太清楚,缓刑其实并不代表着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和自由人是一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判缓刑多久可以释放?一、在我国判缓刑多久可以释放?如果是判缓刑,一般都是当庭释放的。如果是从看守所直接到法院的,那可能还要回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二、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但如果是案件中的被害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话,则此时需要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不过就有条件要求了。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条件有哪些1、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应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工伤认定决定书丢了怎么办?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往往有些职工由于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够,缺乏相关经验等,一旦面临工伤事故就陷于迷茫状态,尤其是遇到资料丢失、证据不完整等一些特殊状况时往往不知所措,那么,工伤认定决定书丢了怎么办呢?职工经过工伤认定后如果工伤认定书丢了是可以补办的。职工携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如工伤保险科等,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然后让该部门在《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上盖章,则和原件一样有效。一、工伤认定书的内容1
·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利用手中的职权,以收受报酬为目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就是受贿,敢于贪腐受贿的行为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国家工作人员能否利用自己的知识、技术等优势为他人提供有偿的劳动服务呢,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呢?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区分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与收取合理劳务报酬的界限在于国家工作人员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还是利用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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