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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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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5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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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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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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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常识
·连带担保诉讼时效中止中断适用吗?
  一、连带担保诉讼时效中止中断适用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司法实践中,有观点据此认为,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存在中断的问题。笔者认为,这样的认识有失偏颇。首先,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应当肯定,连带责任保证中保
·服装商标侵权案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服装商标侵权案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服装品牌商标进行侵权的,侵权赔偿有不同的赔偿方式,如果有造成实际损失的,一般是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的。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
·非车祸旧伤复发需要赔偿吗?
  一、非车祸旧伤复发需要赔偿吗?非车祸旧伤复发并不需要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者,由于自己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人身权利损失,依法用一定数额的财物赔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一)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可以取保吗?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可以取保吗?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可以取保,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其他军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因为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已经对此有明确规定,以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定罪处罚,故本罪主体只能是除军人以外的一般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阻碍军人执行职务,仍然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生的心理状态。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军
·附随义务和主给付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一、附随义务和主给付义务的区别是什么(一)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债之关系的类型。附随义务是随着债之关系的发展,于个别情况要求当事人的一方有所作为或不作为,以维护相对人的利益,对任何债的关系(尤其是合同)都可以发生,不受特定债的关系类型的限制。(二)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而附随义务原则上非属对待给付,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三)因给付义务的不履行,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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