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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怎样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怎样继承权?《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非婚生子女继承权不可侵害的。二、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怎么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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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生效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审判决生效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您心里都十分清楚的是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这种法律效力,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发生效力。比如说,一审判决生效,它有时间规定,很多人都想要清晰的了解一下一审判决生效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一审判决生效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是一审裁判文书的送达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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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非婚生子女没有继承权是否合法? 遗嘱非婚生子女没有继承权是否合法?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换句话说,婚生子女该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拥有。既然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那么非婚生子女当然享有继承权。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而这里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在发生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纠纷时,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财产。但是,非婚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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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0条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是什么?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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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 什么是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谈起招标投票,从事商业企业的人并不陌生。建筑行业同样也存在着招标投标,也就是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尽管产品不一样,但也和工程招投标具有大致相同的意义和程序。那么,什么是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一、什么是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建筑工程招投标是指以建筑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形式,它由唯一的卖主设定标,招请若干个买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卖主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照协议实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