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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洛浦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陈芝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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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12年
张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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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副主任律师41岁
冯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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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钦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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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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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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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离婚财产不分或少分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财产不分或少分的情形是什么?离婚财产不分或少分的情形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可以要求退回彩礼的情形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
·离婚财产少分与不分的要件是什么
  离婚财产少分与不分的要件是什么?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如一方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吗?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吗?一、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吗?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
·雇佣关系工地死亡赔偿费用有哪些?
  雇佣关系工地死亡赔偿费用有哪些?工地死亡事故赔偿需要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生死亡事故之后计算赔偿金额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赔偿金按照统筹地区的标准计算。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有哪些内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
·土地使用证为划拨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为划拨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二、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特征有哪些?1、公益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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