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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骆岗街道劳动争议律师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黄贤柏律师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57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张亚律师
张亚律师
合肥安徽万事律师事务所
武平律师
武平律师
合肥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
俞金华律师
俞金华律师
合肥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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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合肥
喻荣军律师
喻荣军律师
合肥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
许孝华律师
许孝华律师
合肥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
王慧娟律师
王慧娟律师
合肥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
陈俊福律师
陈俊福律师
合肥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
包河区骆岗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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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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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多长时间送达?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多长时间送达?1、三个工作日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辩、陈述或要求听证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和送达回执单,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工作人员送达。2、当事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辩、陈述或要求听证的,应当根据审批权限,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将陈述、申辩情况记录在案,报告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报告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依法组织听证,听证应当制作笔
·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烟台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怎么样的?
  烟台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怎么样的?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三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
·宁波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宁波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1、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3、工伤鉴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鉴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
  一、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用,且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是如果情势发生变更,小孩的抚养费用增加等,抚养小孩的一方或者小孩均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二、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过高怎么办?根据上述规定,子女抚育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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