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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朋友能否成为该子女的监护人 父母朋友能否成为该子女的监护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的朋友一般是不能成为其子女监护人的,如果父母死亡或者不具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人担任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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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立遗嘱的原因怎么写
老人立遗嘱的原因怎么写? 老人立遗嘱的原因怎么写一、老人立遗嘱的原因怎么写?立遗嘱的原因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写,对此并没有强制要求,遗嘱的内容通常包括: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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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合同的性质如何认定? 意向合同的性质如何认定?“意向书”的法律性质要综合其内容结合《民法典》规定来分析,探究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最终确定其性质和效力。1、看标题;如果标题显示为“意向书”“备忘录”,那么,从形式上可以初步判断为磋商性文件。2、看数量、质量、标的的约定;这应当是确定“意向书”性质的重要点,如果“意向书”对数量、质量标准,标的物约定含糊不清,那么,说明当事人双方没有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不具备正式合同的要素。3、看约束力条款的约定;主要审查是否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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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诉讼管辖怎么确定的 遗产纠纷诉讼管辖怎么确定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遗产继承纠纷,主要包括当事人有无继承权的纠纷及当事人因分割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在这类诉讼中,当遗产分布在不同法院辖区时,需要区分主要遗产和非主要遗产,如果遗产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例如房屋所在地,为主要遗产地;如果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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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快结束了 发现证上田亩数量弄错了怎么办?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让农村改革发展的更好。目前,各地确权工作仍在进行中,一部分地区基本完成,但是还有一部分地区速度较慢。农民朋友对于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仍然有不清楚的地方,近来后台就有农民朋友提问,自己家的田亩数量登记时变少了、弄错了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解决的办法吧。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确权登记颁证是在二轮土地延包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