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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林庄村劳动争议律师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浦口区林庄村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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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我想买一套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双方签和...
·120日提交辞职申请了,现号,由于要...
·土地是不是归集体所有,死后当事人得土...
·如果我尽赡养义务他们还有权分我们的财...
·我奶奶车祸赔偿金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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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科承认不,撞人后,撞人后,他住私...
·被车撞伤怎么办,我爸在下班途中被车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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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各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
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土地的继承权谁可以拥有?
  土地的继承权谁可以拥有?一、土地继承权由谁拥有?土地并不具有可继承性也就不存在继承权由谁拥有的问题了,因为土地并非是个人所有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二、土地的获得方式有哪些?(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
·加班回家出事故算不算工伤?
  加班回家出事故算不算工伤?加班回家出事故并不一定算工伤,具体分析如下: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可以认定工伤的范围。在这一条中,明确了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三个要件:(1)合理时间合理路段;(2)非本人负主要责任;(3)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加班后回家路上出事故,只要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是可以认定为工
·非农户可以继承农村住房吗?
  如果改变了自己的农民身份转为城市户口,那么父母之前留下的宅基地就不能拥有了,不能继承也不能再盖房子,村里就可以把土地收回。因为农村的宅基地也属于集体,农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对于父母留下来的房子,还是可以继承的。子女可以在这个房子里面住,也可以使用,但是不能把房子拆了重建,一旦这个房子因为各种原因倒塌或者毁坏的话,村里就可以把土地收回。如果是当地遇到拆迁的话,那么这些非农户口的农村后代因为继承了房子,那么就也享有取得拆迁补偿的权利,也可
·草原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草原使用权可以继承吗?1、草原使用权可以继承,在草场的承包期限内,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草场的使用权,这和当事人自身是否有草场无关;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用于建设等)。2、农村集体土地(草场)所有权属于集体,任何人不能继承;3、承包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4、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5、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被继承人的遗产。二、同一顺序继
·辞退待产女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辞退待产女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公司并不能仅以员工怀孕为由,便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照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二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赔偿金。若单位违法辞退怀孕女职工,应支付职工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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