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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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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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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常识
·双方协议可以更改抚养权么?
  一、双方协议可以更改抚养权么?1、可以,协议变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2、诉讼变更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导致的最终结果。因此,很多时候
·民事责任年龄界限是什么
  自然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民事权利能力是从自然人出生开始就自动享有的,具体包括隐私权、财产权、肖像权等等。但民事行为能力,则就需要满足了一定的条件之后,那么自然人才有享有。毕竟要是自然人比较小或者精神状态不太正常的话,此时对于他们的一些行为,可能自己都不知道究竟代表的是什么意思,这样的情况下,很显然就不能强制性要求他们对自己作出的行为负责。民事责任年龄界限是什么‍1、无民事责任能力年龄段:0岁-8周岁,‍这里就下调了无民事行
·证人出庭作证误工费怎么补偿?
  证人出庭作证误工费怎么补偿?(一)刑事诉讼中,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二)民事诉讼中,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内容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
· 离婚一方如何举证不给抚养费?
  一、离婚一方如何举证不给抚养费?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除非给付方没有经济来源或者因犯罪被关押,失去了经济能力,可以不用给抚养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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