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各区县法院及法庭地址、电话通讯录 |
| ||||||||||
|
广州市各区县法院通讯录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 总机电话:85110000 民四庭:85110015、85110607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 总机电话:83210000 举报电话:83200650 立案庭:83210157 民一庭:83211119、83210726、83210743、83210924、83210483 行政庭书记员:83210720、83210562、83210571 执行一庭:83210652 执行二庭:83210731 执行三庭:83210686 刑一庭内勤:83210209 刑二庭:查案83210269 刑一庭:83210787、83210714 少年庭:83211106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逸景翠园总站斜对面约五百米) 邮编:510300 电话:83005601 立案庭电话:83005678 纪检:84430623 民一庭:84446533 民二庭:84251927、84424245 民三庭:84406942 新窖法庭:广州市广州大道南835号、电话:84229629 执行局:传真84395043 短信专机:13902217310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2660号(广汕公路边)邮编:510330 电话:82112517 立案庭:82112545 值班电话:89828826 刑庭:82112543 投诉电话:82212519 纪检:82112506 萝岗法庭(执行局在此办公:电话32204086、32204376、32205155) 地址:萝岗街萝塱路73号对面(天河客运站坐543路公交车) 电话:32205354、32205196、32204021、32204602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原东山区法院): 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北一街三巷1号 电话号码87398113、87376561 邮编:510130 电话:87365002 立案庭:87374758 民二送达组:87397693 纪检:87395002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龙溪大道273号(坑口地铁站、芳村客运站2乘838到运动场站) 邮编:510176 电话:81600786 民一庭:81600133 立案庭:81266629 纪检:81600758 信访、资料流转中心:81600767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明镜路1号 刑庭:83008500 民一庭:83008537 民二庭:83008566 民三庭:83008600 民四庭:83008604 行政庭:83008641 少年庭:83008653 执行局:83008833、83008834 立案庭:83008691 监察室:83008936 审监庭:83008696 调解中心:83008663 信访室:83008789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 邮编:510410 立案庭:96621188-70104 民一庭:86621188-70603 民二庭:86621188-70703 民三庭:86621188-70729 民四庭:86621188-70317 少年庭:86621188-70403 第一中心法庭:36031188-8025 刑 庭:86621188-70403 第二中心法庭(竹料法庭)87481388-8028 纪检:86636035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63号 邮编:510700 立案庭:82482916、82482917 送达组:82482926 民一庭:86819140 民二庭:86827210 民三庭:86827109 行政庭:86827209 少年庭:86984795 花东法庭:86849273 炭步法庭:86843325 花山法庭:86848521 狮岭法庭(刑庭):86845201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1-733号(即富豪山庄斜对面) 管辖:市桥、东环、沙头、桥南街、沙湾、鱼窝头镇、房地产、执行案件 总机:84830133 立案庭:84831268 纪检:84839233 执行局:84828210 84818552 84828021 刑庭:34879321 内勤:34879322 少年庭:沙湾福涌村公安基地(看守所隔壁) 大石法庭:南村镇雄兴业路南村镇政府对面 电话:84566805-805 管辖:南村、钟村、大石、新造 石楼法庭:石楼镇政府对面黄山路 电话:84845768-805 管辖:石基、石楼、莲花山、化龙 大学城法庭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1号S3区 邮编:510530 电话:39911247 立案庭:39911396 执行局:39911242 纪检:39911225 南沙法庭:南沙区金岭北路板头段 电话:84683063 万顷沙法庭:大岗镇灵山镇南路28号 电话:84936820 管辖:大岗、榄核 东涌法庭:东涌镇祥和路8号 电话:39911090 从化市人民法院: 从化市街口镇镇青云路70号 邮编:510900 电话:87939826 立案庭:87941335 纪检:87921121 民一庭:87934509、87926421、87939224 民二庭:87937993。 ┝咨询律师:18620487148(陈律师) 13016625942(张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广州市及各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 ·广州市各区县法院地址、电话、邮编汇总 ·广东省看守所_地址、电话、位置导航,l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广东省广州市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导航汇总表 ·东莞市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乘车路线、会见规定 很多劳动者受了工伤之后,去向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时,却被告知由于自己没有按照工伤认定的程序进行,导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由此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因此了解工伤认定程序就变得非常的重要,那么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申报流程呢?下面就为您进行介绍。一、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1、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2、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 单位行贿罪主体包括了哪些人 关于行贿犯罪,此时要区分一下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如果是单位犯罪的话,那构成的就不再是行贿罪了,而应该是单位行贿罪。这与行贿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因而在具体的处罚上面也是不一样的。那具体来说单位行贿罪主体都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行贿罪主体包括了哪些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单位。这里所讲的单位,根据《刑法》第30条的规定,应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 申请破产清算后贷款应该如何处理? 申请破产清算后贷款应该如何处理?对于一个公司或者企业来说,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进行申请破产清算的,但是,在申请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贷款的处理的问题,那么,对于申请破产清算后贷款应该如何处理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申请破产以及贷款如何处理。一、申请破产清算后贷款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司企业破产财产按如下顺序及原则予以制定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一、组织领导传销罪批捕后多久判?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但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经批准后可延长。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时间可达一个半月,期间还可退查两次,每次补充侦查时间是一个月,审判阶段一般是一个半月的时间。具体如下: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3、进.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它包括以下四种案件:(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3)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除外);(4)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珠海律师 ·佛山律师 ·江门律师 ·中山律师 ·汕头律师 ·东莞律师 ·惠州律师 ·湛江律师 ·肇庆律师 ·云浮律师 ·梅州律师 ·潮州律师 ·茂名律师 ·韶关律师 ·阳江律师 ·揭阳律师 ·汕尾律师 ·河源律师 ·清远律师 ·如东律师 ·南京市秦淮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张逸 律师 |
副主任律师 |
13016625942 |
![]() |
![]() 陈芝廉 律师 |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
18620487148 |
![]() |
| 广州市各区县法院及法庭地址、电话通讯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