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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Q某某的委托,指派本人担任其与被告Y某某为抚养费纠纷一案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人会见了原告法定代理人W2某某,了解了案件情况并收集了证据材料,研究并查阅了相关法律规定,现结合庭审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存在拖欠抚养费的事实。
2022年3月5日,被告因生活琐事与原告母亲发生激烈争吵,后被告离家并与W2某某分居,原告与母亲共同生活。2022年5月被告提起离婚诉讼,诉讼中被告承认离家分居的事实。故自2022年3月6日起,被告就没有履行对原告的抚养义务。
被告自结婚时起就较少承担家庭开支,除了支付部分水电费。分居后,被告更是对原告不管不问。在W2某某及家人的催促下,被告仍然不肯支付原告的抚养费。而这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生存、健康成长、教育及发展,被告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既不道德,且违反法律的规定。
民法典第1067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二、关于被告应承担抚养费、教育费及医疗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及审判实践,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在本案中,被告与W2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大量外债,而在被告与W2某某分居后,又不承担子女的任何抚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W2某某倾其所有悉心抚养原告.。现W2某某不仅要外出经营偿还外债,还要挣钱抚养原告、照看原告,故W2某某只能请保姆照顾原告,W2某某为原告的吃穿、生活、教育及看病支出了较多费用。且现在物价上涨,抚养子女费用越来越高。
故从本案实际情况来看,为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原则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原告要求被告承担抚养费、教育费及医疗费的一半。即每月支付抚养费、教育费及医疗费4000元,14个月共计支付56000元整。
被告有着稳定的工作和较高的收入,年终还有年终奖;根据本案财产保全的情况,被告在分居期间还购买了车辆,被告个人过着优裕的生活而承担子女的抚养费,这显然是极不公平的。
综上,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及法律依据,被告应积极负担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义务,而不是等待他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催告。
以上意见望法院充分考虑,请予以采纳.
此致
靖江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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