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案件代理词 |
| ||||||||||||||||||||||||||||||
|
代理词 一、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单店合作服务协议书》和《项目标识使用协议书》属于特许经营合同的性质 2020年5月2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单店合作服务协议书》和《项目标识使用协议书》,约定被告授权原告在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市开展“G某某”项目店铺合作,被告许可原告使用项目名称为“G某某”的项目标识,原告支付服务费用81800元,被告服务期自2020年5月22日至2021年5月21日,续约费用2000元/年,被告向原告提供包括核心资料、技术培训、开店指导、选址评估、设计辅助、店铺督导等服务,且原告的店铺设计方案由被告提供,并遵循被告的建议和指导对店铺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实际属于特许经营合同。 二、被告没有尽到《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首先,原告于2020年3月24日注册成立,2020年9月22日就与原告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明显不符合2店1年的特许经营条件,不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 其次,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后发现,被告授权原告使用的“G某某”、“BIANLIZAN”商标,是2020年11月10日才申请注册的,目前还在等待实质审查,被告并没有取得商标所有权。 再次,被告隐瞒了真实经营状况和涉及诉讼的情况,在原告与之签订合同时夸大其次,虚假承诺,宣称是国内新零售品牌,由京东和南京某某集团联合打造,并承诺其经营“G某某”多年,拥有成熟的运营体系和丰富的经验,可以提供诸多加盟福利,加盟成本很低,导致原告作出了错误的决定。 三、被告构成根本违约 被告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统一供货,所某某品均由原告自行在京东掌柜宝上采购,2020年7月15日店铺开设后,因被告错误指导的铺货,导致原告大量货品滞销,被告亦拒绝按照承诺进行调换,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原告要求被告提供合同约定的店铺督导、市场推广等服务,被告亦没有任何回复。 综上,被告没有尽到信息披露义务,且构成根本违约,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有权解除与被告签订的协议,并要求被告返还服务费用81800元、设备费30656.5元,合计112456.5元。。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律师代理的从事雇佣活动时受伤索赔案 ·婚姻财产纠纷案件代理词 ·离婚纠纷案答辩词 ·溧水房产律师:专办溧水安置房分割、宅基地纠纷、房产买卖、物业维权、执行腾退 ·南京请律师多少钱 商标无效诉讼宣告需要多久? 一、商标无效诉讼宣告需要多久?需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这个比较简单的话就走简易程序,一般情况是三个月。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4、当事.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有吗? 一、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有吗?有诉讼时效的。现在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性质是分歧的,有的认为是民事合同,有的认为是行政合同。个人认为,因为村委会不是行政机构,因此村民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本身应属民事合同。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合同,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都有有关时效的规定。如果承包合同是村民间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那无争议的属于民事合同,当然也有时效的限制。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财产权中的债权性请求权。因此下列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1、. 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1)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一般也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 民事案件移送管辖立案期限是多久? 民事案件移送管辖立案期限是多久一、民事案件移送管辖立案期限是多久?1、民事案件移送管辖立案期限是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接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是需要重新立案,送达立案通知书,然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2、移送管辖的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 被扶养人生活费属于残疾赔偿金范围吗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属于残疾赔偿金范围吗?1、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属于残疾赔偿金范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扶养五年。二、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太仓律师 ·珠三角律师网 >>>更多法律知识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
13951899110 |
![]() |
| 特许经营合同案件代理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