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反诉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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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状 反诉人:北京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反诉人:北京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反诉人:陈x 女 1967年6月10日出生 汉族 请求事项 要求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因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xxx元。 事实和理由 被反诉人系反诉人北京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南京分公司)的负责人。2015年11月,某某公司南京分公司负责的小区因为业委会改选问题,导致某某公司南京分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被业委会非法强制清场,被反诉人作为某某公司南京分公司负责人,在某某公司南京分公司被非法强制清场的情况下,严重失职,没有及时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某某公司南京分公司的合法利益,给某某公司南京分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为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提起反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反诉人的反诉请求。 此致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反诉人: 2019年 月 日。 ┝咨询律师:15996265110(杨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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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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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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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小东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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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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