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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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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头经朋友介绍跟两人借11万元(一姓王、一姓殷,他俩开了所谓的借贷公司),2013年11月已还清有银行记录,并支付5万的利息。2013年12月姓殷的打电话我,要我还钱,钱是他经银行打给我的,我当时被蒙了,我回姓的钱姓王的已收回了。姓殷的说与他无关,他要他的钱,没钱还就重新补个借条他加五万利息,再写一个每月2000元的利息。当时联系不到姓王的。咨询律师,律师回复说没借条姓殷的也可以跟我要回这笔钱(说是不当不利)。无奈之下,给姓殷的补写了条。补条后姓殷的就被告了。当时我自身的原因未能到庭,判我还清钱。我该咋办?可以告他们是虚假诉讼吗?朋友可以出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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