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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抗诉要点应该如何办理 一、刑事抗诉要点应该如何办理提出抗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它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40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有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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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经济纠纷诉讼标的额怎么确定
民事经济纠纷诉讼标的额怎么确定一、民事经济纠纷诉讼标的额怎么确定?民事经济纠纷诉讼标的额是根据争议的财产数额来加以确定的,提起民事诉讼的时候,诉讼费用由起诉方预交,但并不一定由起诉方承担,如果是债务纠纷、违约纠纷等的诉讼费用,一般则败诉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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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时职员怎么办? 一、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时职员怎么办?职员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拖欠工资时职员可以请求单位支付,具体的解决办法如下:(一)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二)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工人是与企业(公司)之间产生了劳动关系,拖欠工资可由劳动提供者提起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提起诉讼,追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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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标的物灭失案件的审判思路是怎么样的? 一、诉讼标的物灭失案件的审判思路是怎么样的?确立如下审判思路:首先应该及时释明引导当事人选择恰当的诉讼请求;其次要掌握此类案件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再次要在特定案件中确立灭失标的物的价值认定方法与评估鉴定的限定;最后要正确把握标的物灭失案件中酌定损失方式的适用。二、诉讼标的物灭失的范围界定诉讼标的物是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文所指的诉讼标的物仅限于通常意义上的财物,不包括行为等。在合同法中,标的物灭失指彻底毁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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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中断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的中断什么意思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