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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九龙医疗事故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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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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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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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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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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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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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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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浦口区九龙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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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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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常识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们对伤者进行赔偿的时候,一般是会根据受伤的程度进行赔偿的。所以受伤的鉴定标准和受伤的赔偿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问题。那么,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标准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轻伤鉴定标准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规定,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具体轻伤的鉴定标准为: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来讲,一般的解决方式都是诉讼,而当事人在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来讲,一般的解决方式都是诉讼,而当事人在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先确定管辖的法院是哪个,要是法院不对,那么是不会受理相应案件的。那到底实践中该如何确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如何确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
·厦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
  一般员工因自动离职、辞退等原因离开公司,即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过有些特殊情况是需要用到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那么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厦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兹有部门同仁,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因原因于年月日与我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特此证明。用人单位(盖章):
·工程纠纷未签合同怎么打官司
  工程纠纷未签合同怎么打官司有许多从事建筑工程的相关人士由于各种原因没能签订建筑工程的合同,因此在发生争议时无法依据合同来解决问题,此时往往会依靠诉讼途径来帮助自己维护权益,那么建筑工程无合同怎样打官司呢?下面,的我们就为各位介绍一下在工程纠纷未签合同怎么打官司和打官司的依据,希望对您解决问题有所帮助。一、工程纠纷未签订合同怎样打官司?在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在内)招标投标中,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定标这三个阶段,它们分别相当于合
·建筑工程合同上的法人是主体吗
  建筑工程合同上的法人是主体吗?合同上的法人和主体是不同的概念,它们可能是同一个人活着组织也可能是不同的个体。那么建筑工程合同上的法人到底能不能成为主体呢?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建筑工程合同上的法人是主体吗?以及合同主体的相关规定。一、合同主体资格要件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第9条第1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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