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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金集镇财产纠纷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薛才纬律师
薛才纬律师
2017滁州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
单其满律师
单其满律师
2005滁州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
丁德恒律师
丁德恒律师
2005滁州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
刘祖贵律师
刘祖贵律师
2017滁州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
刘文根律师
刘文根律师
滁州安徽天申律师事务所
华明祥律师
华明祥律师
2011滁州安徽诚天律师事务所
宋郊律师
宋郊律师
2011滁州安徽扬天律师事务所
杨志泉律师
杨志泉律师
1999滁州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
解玉良律师
解玉良律师
2018滁州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
王东律师
王东律师
2009滁州安徽知秋(天长)律师事务所
刘国庆律师
刘国庆律师
2011滁州安徽知秋(天长)律师事务所
陈红丽律师
陈红丽律师
2007滁州安徽天申律师事务所
徐士坤律师
徐士坤律师
2002滁州安徽天申律师事务所
刘华东律师
刘华东律师
1999滁州安徽天申律师事务所
徐承林律师
徐承林律师
2013滁州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
天长金集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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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咨询
·你好,请问刚下来的驾照多少分?能卖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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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冷询滁州市拘留所有没有一个...
·法院在立案庭给当事人配偶送达文书,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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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借款纠纷案件需要委托代理,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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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常识
·无效婚姻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缺乏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就会导致婚姻无效,而实践中一般要经过严格的认定程序后才能宣告婚姻无效,这个过程中也是比较容易产生纠纷的。那么无效婚姻纠纷有哪些证据可以提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无效婚姻纠纷有哪些证据可以提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准备的材料因婚姻无
·怎么认定聚众淫乱犯罪
  怎么认定聚众淫乱犯罪实践中,这种多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往往就会构成聚众淫乱罪。当然,还要经过严格的认定,才能确定相关行为是否构成此罪。那么您知道该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犯罪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犯罪首先,从犯罪客观表现方式上加以区分。本罪在客观方面最根本的表现是聚众淫乱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只是单个地并非聚众地与他人自愿进行两性活动的,如未婚男女之间偶尔发生的不正当男女性关系以及已婚男女间的通奸行为,则行为人不构成本罪。
·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再次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次提起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除法律规定应当离婚的情形。那么很多夫妻就会提起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再次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再次起诉的相关法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告知:“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离婚案件主要是解除当事人之
·非法经营罪的客体是什么
  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那么,我国对非法经营罪的客体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非法经营罪的客体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二、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虚假离婚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虚假离婚在当今社会是十分盛行的,如果夫妻一方在外欠债又无法偿还时,为了转移家中的财产,往往夫妻之间会采用虚假离婚的方式。那你知道虚假离婚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一、什么是虚假离婚虚假离婚,或称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做出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1、通谋离婚。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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