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湖北 >> 荆门 >> 京山 >> 海商海事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京山海商海事律师
李世民律师
李世民律师
荆门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易建旻律师
易建旻律师
荆门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
管军律师
管军律师
荆门湖北慧中律师事务所
肖贵宾律师
肖贵宾律师
荆门湖北京中金律师事务所
刘宇飞律师
刘宇飞律师
荆门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曾小天律师
曾小天律师
荆门湖北同进律师事务所
洪小勤律师
洪小勤律师
荆门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宋峰翔律师
宋峰翔律师
荆门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京山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海商海事律师
荆门市 沙洋 京山 钟祥 东宝区 掇刀区 
全国海商海事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海商海事法律咨询
·、刘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包头带上三十...
·异地想委托起诉可不可以?...
·机械租赁中途被口头辞退有录音工程款未...
·老人有两次婚姻。第一次养大成年的继女...
·孩子户口迁移的事,户口在湖北,想迁入...
·您好!咨询交通事故...
·东宝看守所服役可以探视拿...
·有一工厂的劳动关系,工厂的业物员请货...
·你好!我2013年购西山林语一间车库...
·在医院看牙,导致关节错位,医院推脱...
·想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会见...
·非法拘禁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最新湖北省武汉市各看守所地址及部分看守所...
海商海事法律常识
·分居多久以上自动离婚?
  分居多久以上自动离婚?一、分居多久以上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区别都有什么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区别都有什么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括对他人身体实施强制力拘束,也包括间接拘束,使他人不能或者明显难以离开、逃离;而绑架罪要求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者以实力控制他人,绑架的行为应当具有强制性。
·普通股东能够委托行使表决权吗?
  普通股东能够委托行使表决权吗?股东可以授权他人行使股东本人的权利。根据《民法典》:1、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2、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自然人股东的股权可由其本人亲自行使,本人因故不能亲自行使时,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尤其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加之股东地处分散、投资有限,实际上很少有股东有足够的时间、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时效吗?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时效吗?诉讼时效中断的意识是在出现了债务人起诉或者是通过其他方式维权的情形时就会导致时效中断,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以权利人消极不行使权利为前提条件,若此状态不存在,诉讼时效即因欠缺要件,其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应归无效。二、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1)权利人之请求权利人于诉讼外向义务人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意
·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一、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回顶部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荆门京山律师首页 荆门京山律师找律师 荆门京山律师在线咨询 荆门京山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