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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的留置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企业间的留置权行使条件有哪些?一、企业间的留置权行使条件有哪些?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可见,企业之间留置权的行使并不需要与其所主张的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二、留置权的实现方法债权人实现留置权的方法主要就是三种:1、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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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有留置权吗?有哪些情况 不动产有留置权吗?有哪些情况一、不动产有留置权吗?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留置权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和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留置权的标的物。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哪些情况?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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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和动产质权的区别是怎样的 留置权和动产质权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二、什么是动产质权“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由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动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例如以字画出质设定的质权,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三、留置权和动产质权的区别留置权和动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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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到履行期时其享有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权利。留置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都是基于公平原则而产生,两者也可以并存。其区别主要在于:(1)性质不同。留置权属于物权,以物的支配为内容,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而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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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农村拆迁政策补偿是怎样的? 萧山农村拆迁政策补偿是怎样的?一、相关概念拆迁补偿就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让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形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就简单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一)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