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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荆川公园建筑工程律师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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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李乾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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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法学硕士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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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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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刘俊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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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荆川公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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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我应该支付吗?,2010年7月份我来...
·因为拖欠房贷逾期了,担保中心起诉法院...
·正规合同该如何签订?谢谢!...
·你帮我办的离婚案件,执行还没有执行下...
·涉嫌抢劫,抢了一部4800左右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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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有责任吗,您好:事情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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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要赔9万就行了。合理吗...
·我因网上*博欠下巨额银行跟私人债务房...
·用人单位不执行劳动仲裁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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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在中国是可以合法抢注商标的吗?
  在中国是可以合法抢注商标的吗?在理论上,有学者认为商标抢注行为是否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认定,认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理由是,抢注行为只具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部分特征。因为虽然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已创出信誉的商标行为属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公平竞争原则,且获得了不当利益的行为,但是这部分不当利益并不构成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因为法律并未规定他人在先使用某一商标而应得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另外,抢注行为并不是欺骗或不正当,因为对于商标实行注册在先原则,你如
·离婚官司如何拖两年再离?
  离婚官司如何拖两年再离?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
·精神补偿离婚的赔偿责任构成是怎么样的?
  精神补偿离婚的赔偿责任构成是怎么样的?根据我国民法侵权责任的一般原理,离婚精神损害侵权责任有如下几个构成要件:第一,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构成的前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中过错方造成的的损害事实,主要是指使配偶身份利益遭受损害的事实。这种损害事实主要是一种精神上的损害,其表现为离婚过错方破坏了配偶身份的纯正和感情的专一。[2]即直接侵害了配偶一方的同居权、忠实请求权等等,从而使无过错方遭受精神上和感情上的痛苦和折磨,影响其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
  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1、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2、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拓展资料:1、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依法收取申请执行费。执行案件在立案受理时,执行法院一律不向申请执行人预收申请执行费。2、执行法院按照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出全案的申请执行
·商标失效后被人抢注的条件是什么?
  商标失效后被人抢注的条件是什么?商标注册过期的话:首先要确认该商标是否还存在,是否已转让,如果商标三年不使用是可以申请撤销的。如果商标已无效,随时可以申请,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对于商标过期被抢注的这种情况,要想夺回商标就只有下面几种途径了: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叁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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