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导航 |
上海市第四看守所
详细地址:宝山区高境镇殷高路9号 乘车路线:沿着殷高路,经过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后,往淞沪路方向开几百米就到了。看守所在马路左边。 联系电话:021-28952511 邮政编码: 接待时间:8:30-11:00;13:00-17:00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8667830319 上海看守所“五化建设”打开法治文明新窗口 高墙电网、戒备森严……这或许是很多人对于看守所的印象,而在上海市的看守所,高墙之内的生活却呈现出另外一副画面: 在这里,在押人员不仅可以收看电视、读书看报,还可以通过设置在监室的多媒体智能终端查看每天的食谱、个人就诊情况,甚至进行“网购”;不仅患病后可以免费得到医治,还可以在心情抑郁时,享受专业心理咨询师提供的心理咨询服务…… ![]() 规范的执法、透明的管理、人性化的服务,在上海,看守所已然成为安全规范管理、展示我国法治文明的一扇重要窗口。 ![]() 向信息化要警力,“智能监所”让民警执法在阳光下进行 移动办公终端、监室多媒体智能终端等科技利器逐步推广 在大力推进“阳光监所”建设的同时,上海市公安局向科技要警力,不断加大对看守所信息化建设投入,以“智能监所”建设为目标,让看守所信息化建设驶入快车道。 在全市看守所推广应用智能视频分析报警系统、安防集成管理信息系统等智能化管理手段的基础上,上海公安监管部门按照公安部“五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将信息化手段延伸到监室内、延伸到民警手上,在部分看守所试点应用了民警移动办公终端和监室多媒体智能终端。 ![]() 通过这种应用移动办公终端,民警可在巡视中随时记录在押人员的各种情况,从而提高了信息采集录入的及时性。而依托监室多媒体智能终端,大大提高了看守所管理工作的效率。此外,目前,在押人员指纹查询比对终端、防脱逃报警装置等智能化管理手段也正在全市全面铺开。这些智能化的手段成为上海看守所警务工作全面升级的利器。 在推进“五化建设”的过程中,上海市积极推进看守所指挥室建设,将其打造成为集信息汇集、情报研判、指挥调度、执法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神经中枢”。。 ┝上海市第四看守所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律师会见: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 ┝律师电话:18667830319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 ┝咨询律师:18868876507(赵律师) 13052261268(邱律师) ![]() ┝送钱送物: 送钱存款须知: 1.在押人员亲友到查询窗口查询在押人员的账号和在押监号,填写存款凭单。 2.持存...>>> ┝家属探视: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相关机构: ·全国看守所导航 ·上海看守所 ·宝山区看守所 ·上海市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 ·上海市第二看守所 ·上海市第四看守所 ·上海市拘留所 ·上海市奉贤区看守所 ·上海市青浦区拘留所 ·上海市徐汇区拘留所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上海律师·宝山区律师·宝山区公安局·宝山区检察院·宝山区法院 ┝相关知识: 不满领导批评故意毁坏单位财物罪怎么判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法定最高刑期是7年. 单位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吗 不可以。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因此,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但是单位中的自然人触犯本罪的,其处罚标准是: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中华. 一、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河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拒不执. 故意伤害判刑一般是多久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哪些区别 >>>更多法律知识 | |||||||||||||||
![]() 邱国开 律师 |
![]() |
![]() |
![]() |
![]() 赵海晨 律师 |
![]() |
![]() |
![]() |
![]() 黄晓栋 律师 |
![]() |
![]() |
![]() |
在线咨询 | 微信咨询 | 来访导航 |
公安110 | 检察12309 | 法院12368 |
直拨电话·咨询律师 18667830319 |
上海市第四看守所 |
全国看守所导航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