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守所导航 |
|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泰山新村看守所) 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 乘车路线:桥北路到泰山新村转盘向右拐进去.可以乘地铁到泰冯路站下。 联系电话:025-58140840,58140311 邮政编码:210000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3305191148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进入看守所大门以后,还需要经过3道门禁才能进入监区。进入一道门后,再进入唯一一条进入监区的供人通行的通道,这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AB”门。所谓“AB”门,是指两道间隔约几十米远的封闭门,A门关闭后,B门才能打开,两道门不能同时打开。 ![]() 进入监区前,必须先经过A门,这道门由武警看守,所有人员经过检查后,此门才能打开放行。等到所有人通过A门后,武警将A门关闭,再由看守所民警打开B门,通过B门才算真正进入监区。AB两道门分别由武警和看守所民警负责,而且有专人在监控室24小时值守,为的就是第一时间从监控中发现问题,防范相关隐患。 ![]() 在看守所内管理非常严格,即使是干警,没有携带证件也是寸步难行,任何一道门,没有证件、不按相关要求都难以打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律师会见: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 ┝律师电话:13305191148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 ┝咨询律师:18013892489(顾律师) 02584110110(姜律师) ![]() ┝送钱送物: 送钱存款须知: 1.在押人员亲友到查询窗口查询在押人员的账号和在押监号,填写存款凭单。 2.持存款凭...>>> ┝家属探视: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相关机构: ·全国看守所导航 ·江苏看守所 ·南京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军区政治部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盱眙县拘留所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 ·镇江市看守所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致人重伤是否可以判缓刑 致人重伤一般不会判缓刑。一般适用缓刑必须同时满: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影响。致人重伤属于加重处罚情节,法定刑一般在三年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如果犯罪嫌疑人对一身的结果表示不服,那么可以上诉,进行第二次审判。在第二次审判中,如果诉讼这首先认罪,有可能会被判缓刑吗?这是很有可能的,但是前提是诉讼这必须先最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认错态度良好的话,并有明显的悔过的态度,判缓刑是很有可能的。一、缓刑的适用条件:1.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情节主要包括:(1)、犯罪性质,由于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因此,对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奸、抢劫等严.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追诉时效应如何认定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追诉时效应如何认定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追诉时效分为两种。一种是情节不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一种为情节严重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的,其中超过五年的追述时效为十年,未满五年的追诉时效为五年。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定义不报、谎报事故罪规定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犯罪构成1、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本罪主要是针对这几年来. 渎职罪中的“徇私”边界 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在法条中有14处明确规定了“徇私”或“徇私舞弊”的内容。其中,除第397条第二款中的“徇私舞弊”属于加重情节外,其余均是犯罪成立的条件。从一般意义上讲,“徇私”是指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对此应没有什么争议。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公正执法,这是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职业准则和法定义务,若违反了这一条,势必会在社会上造成更为恶劣的影响,对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信誉造成更为严重的破坏。所以对于徇私舞弊而渎职者,应视为一种情节恶劣的表现,理应给予更重的刑罚。从刑法分则. 过失犯罪三者险赔不赔? 因过失犯罪保险公司赔吗?不赔,保险公司不赔的主要原因有几点:第一,带病投保且没有告知。这种情况被保险公司查出来,一般就不赔。第二,职业工种告知不实。投保的时候是一个高风险工种,比如建筑工人,但告诉保险公司是办公室内勤。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一般也不赔。二、法律规定我国《保险法》规定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但同时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因为实践中有的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的理解不是很准确、充分、所以法律规. 南京私募基金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姜春 律师 |
副主任 执业20年 |
02584110110 |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在线咨询 | 微信咨询 | 来访导航 |
| 公安110 | 检察12309 | 法院12368 |
| 直拨电话·咨询律师 13305191148 | ||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
| 全国看守所导航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