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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 详细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新湖大道66号 联系电话:025-84427248,84427236 邮政编码:210000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3951899110 最新变动: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已经搬迁到雨花台区新湖大道66号(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历史由来: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是在原南京市第二拘留所原址新设立的 南京秦淮区看守所与南京市第四看守所两个监管场所是合署办公,都在南京第四看守所里 南京市秦淮区管辖案件的在押嫌疑人转到的看守所名称是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不是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在办理会见手续时请注意不要填错 ![]() 南京站到南京第四看守所怎么走? 1、南京站地铁站步行至南京站南广场东站上车,乘坐59路公交到杨庄村委会站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2、南京站3号线到雨花门站2号口出,步行至双桥门西站乘坐181路公交,到万达家园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3、南京站3号线到大行宫站下,站内换乘2号线到孝陵卫1号口出,乘坐89路公交到杨庄村委会站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4、南京站3号线到大行宫站5号口出,乘坐29路公交到友谊河路南站下车 5、从南京站南广场东站上车乘坐17路公交到天堂村下车,同站换乘29路或93路或90路到友谊河路南站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律师会见: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 ┝送钱送物: 送钱存款须知: 1.在押人员亲友到查询窗口查询在押人员的账号和在押监号,填写存款凭单 2.持存款凭单...>>> ┝家属探视: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相关机构: ·全国看守所导航 ·江苏看守所 ·南京看守所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女子看守所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 ·南京市第五看守所 ·滨海县看守所 ·东台市看守所 ·邳州市看守所 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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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个人或者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追诉:①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②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未达到追诉标准的非法经营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根据《中华. 抢劫罪的构成条件具体有哪些 抢劫罪的构成条件具体有哪些抢劫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一个情节。抢劫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第三人可以存在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第三人可以存在吗?可以存在第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独立的诉讼,其实质就是民事诉讼,也是有第三人的。刑事案件受害人不能向第三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案件中第三人存在过错的,受害人可以在救济中得到赔偿,但其前提是该第三的过错为“应当预见而未采取措施”,但是对于人身伤害是不能预见的,所以不承担责任。二、刑事案件受害人能否向第三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不可以。其一,刑事案件中第三人存在过错的,受害人可以在救济中得到赔偿,但其前提是该第三的过错为“应当预见而未采. 犯罪既遂的特点有哪些? 犯罪既遂的特点有哪些?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二、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 刑法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受贿罪和行贿罪是对行性犯罪,也就是说,有行贿就会有受贿,有受贿也会有行贿,不过有具体行为,其实并不必然就会构成相应的犯罪。而从罪刑法定刑法基本原则出发,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那刑法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刑法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390条)(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向3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 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管辖范围 >>>更多法律知识 | |||||||||||||||||||||||||

![]() 高峰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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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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