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守所导航 |
|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玄武区余粮看守所) 详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沧波门余粮村晓庄8号 乘车路线:在南京市绕城高速外围,从南京火车站乘坐36路,经过10站,到达小卫街站,乘坐315路,经过7站,到达五百户立交桥站,步行约220米,到达玄武看守所 联系电话:025-84427177 邮政编码:210008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3814066391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由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更名而来,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划归南京市公安局直接管辖,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由监管支队负责具体管理。 划归市局直接管辖后,第三市看守所将参照市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的羁押管理模式,除承担原有羁押任务外,同时分担部分重刑犯以及全市其它监所因容量限制被分流对象的羁押监管任务,羁押任务将更重,管理要求也将更高。 ![]() 各社区矫正对象来到南京市第三看守所,更为直观地了解到在押人员的生活学习情况,利于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司法局要求社矫对象算好“家庭账”“个人账”以及“自由账”,同时就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依法享有的权益、应该遵守的规定、违反规定将产生的法律后果,结合近年来不服从管理被执行收监典型案例等进行了强调,使社区矫正对象产生心灵震撼和灵魂触动。要求他们在参与社区矫正活动过程中和日常生活中提高自我要求,并向身边人积极普法,以己为戒。 警示教育会后,还组织了部分社矫对象参观了监区环境,促使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意识到社区矫正监管机会的珍贵,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和法纪意识,营造遵规守纪矫正的良好氛围。 ![]() 详细了解了驻看守所检察、看守所监管工作情况和队伍建设情况,特别是疫情防控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表示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支持配合看守所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既要加强合作,更要突出监督,要在合作中加强监督,在监督中深化合作,共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确保疫情防控监管安全无事故。同时,还就目前手术治疗刚出院的重点病犯王某交付执行工作进行了协调商议。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律师会见: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 ┝律师电话:13814066391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 ┝咨询律师:13057670467(王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送钱送物: 送钱存款须知: 1.在押人员亲友到查询窗口查询在押人员的账号和在押监号,填写存款凭单。 2.持存款凭...>>> ┝家属探视: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相关机构: ·全国看守所导航 ·江苏看守所 ·南京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第一看守所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南京市女子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盐城市女子看守所 ·淮安市洪泽区拘留所 ·如皋市看守所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传讯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由于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的了解,会需要传唤案件中的相关人员进行讯问,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传讯。司法机关在传讯涉案人员之后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传讯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传讯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传唤、拘传时间一般为不超过12小时,最多不超过24小时。对于此,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二款规定有明确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二款内容如下: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 犯罪嫌疑人涉嫌扒窃犯罪有未遂吗 犯罪嫌疑人涉嫌扒窃犯罪有未遂吗一、犯罪嫌疑人涉嫌扒窃犯罪有未遂吗?扒窃有犯罪未遂,扒窃是属于盗窃罪,犯罪未遂认定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没有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什么是纯正的单位犯罪? 在单位犯罪里面,其实也是有不同的分类,这自然是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进行划分的。其中有一种类型就是将单位犯罪区分为了纯正的单位犯罪何不纯在的单位犯罪。说的简单点,也就是该罪名是否可以同时由单位和自然人构成。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究竟什么是纯正的单位犯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单位犯罪作出不同分类。(一)纯正的单位犯罪与不纯正的单位犯罪纯正的单位犯罪,是指只能由单位实施而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 行贿的共同犯罪是受贿吗? 一、行贿的共同犯罪是受贿吗?行贿的共同犯罪不是受贿,因为行贿罪与受贿罪各自具备各自的犯罪构成。《刑法》中的每一种犯罪都有其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衡量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不是看这种行为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对向行为的存在,而是应该看它是否符合自身的犯罪构成。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刑法中并不存在绝对的对向犯,任何犯罪都可以根据其自身的犯罪构成单独成立犯罪,而不需要也不是以相互对向的行为作为必要条件。受贿罪与行贿罪有着各自的构成要件,是否成立行贿受贿罪应看其主客观要件是否具备。受贿罪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 刑法上虐待罪如何判刑处罚 刑法上虐待罪如何判刑处罚一、刑法上虐待罪如何判刑处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行为人是故意的实施虐待行为,而过失地引起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其虐待行为和重伤、死亡后果之间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根据本条规定,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因此,对这. 南京海事法院本部及派出法庭管辖范围、电话、地址 >>>更多法律知识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
13951899110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在线咨询 | 微信咨询 | 来访导航 |
| 公安110 | 检察12309 | 法院12368 |
| 直拨电话·咨询律师 13814066391 | ||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
| 全国看守所导航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