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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开发区看守所(烟台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长江路999号 电话:0535-6386116 邮政编码: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3065042504 烟台市开发区看守所 烟台市开发区看守所座落在开发区,始建于1996年,2007年11月投资4500万元,新建面积18000平方米的现代化看守所,2009年9月正式启用.。 ![]() 十几年来,烟台市开发区看守所始终以确保监所“安全”为中心,坚持严格、依法、科学、文明管理,大胆探索创新,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了自建所以来连续15年监管工作安全无事故、监管民警队伍无违法违纪的“两无”目标,七次被公安部评为“一级看守所”。 烟台市开发区看守所投资4万余元,在全省监管系统中率先购置了HC-2009便携式讯问系统,实现了谈话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谈话笔录同步输入、谈话视听笔录资料刻录、保存、调阅等功能。全部建立了工作电子台帐,将入所、谈话、教育、出所等各个环节的信息进行了统一规范和整合,变日常手工操作为电脑操作,规范了各类表格、文书整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还研制了“图书分类管理借阅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绩效考核管理系统”等程序软件,进一步规范了看守所各项日常事务管理。。 ┝烟台市开发区看守所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律师会见: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 ┝律师电话:13065042504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 ┝咨询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 ┝送钱送物: 送钱存款须知: 1.在押人员亲友到查询窗口查询在押人员的账号和在押监号,填写存款凭单。 2.持存款凭...>>> ┝家属探视: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相关机构: ·全国看守所导航 ·山东看守所 ·烟台看守所 ·烟台市开发区看守所 ·莱阳市看守所 ·栖霞市拘留所 ·招远市看守所 ·烟台市拘留所 ·烟台市牟平区看守所 ·金乡县看守所 ·济宁市兖州区看守所 ·安丘市看守所 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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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怎么判刑?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的量刑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重伤的起刑点是三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则可以判处行为人十五年有期徒刑,应在此刑期之内依照具体情节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与受害人双方和解并取得谅解书,法院可以判处缓刑。二、相关法律依据【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 没有结婚证会构成重婚罪 没有结婚证会构成重婚罪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在具备一定条件时(有配偶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然可以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二、重婚罪如何界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把同居关系直接认定为重婚行为,但. 法律规定行贿犯罪能减刑吗? 一、法律规定行贿犯罪能减刑吗?达到减刑条件的,就可以减刑。根据《办理行贿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因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而破获相关受贿案件的,对行贿人不适用刑法关于立功的规定,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单位行贿的,在被追诉前,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主动交待单位行贿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 侮辱诽谤罪属于亲告罪吗? 侮辱诽谤罪属于亲告罪吗?侮辱罪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亲告罪,是指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的控告作为必要条件的犯罪。特点是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是否追诉,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关的人自由决定。因为有的危害行为,被害人如果不希望提起诉讼,那么就没有处罚的必要。亲告罪,是指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的控告作为必要条件的犯罪。特点是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是否追诉,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关的人自由决定。因为有的危害行为,被害人如果不希望提起诉讼,那么就没有处罚的必.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每一种犯罪都规定有立案标准,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那个标准,才会被评价为犯罪。那么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有哪些呢?今天,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两个罪名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玩忽职守罪是过失,滥用职权罪是故意为之。“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 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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