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守所导航 |
|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马鞍看守所) 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马鞍镇七里村 乘车路线:在南京火车站做中六车到六合老车站下,再从六合老车站做马集大圣车子到看守所下 联系电话:025-57555667,57555661 邮政编码:210000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8013892489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进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部署要求,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在全省率先建设医疗机构驻看守所卫生所,全面推进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 驻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卫生所属于六合区人民医院的派出医疗机构,除了区看守所原有的聘用制医护人员,区人民医院从感染科、急诊内科、急诊外科抽调名医生、名护士轮流坐诊,确保有名医生小时驻所值班,为看守所内余名羁押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卫生所的建立,大大增强了区看守所原有的医护能力和医疗水平,通过原有聘用医疗人员和区人民医院专业医师的协同配合,全力保障在押人员身体健康,及早发现和治疗疾病。同时,区看守所还对人民医院派驻医生进行工作管理和考核并出具书面鉴定考核意见反馈给区人民医院,不断加强驻区看守所卫生所监管工作。 此外,区人民医院急诊科开设一间病房,安装监控等公安设备,专门用于区看守所羁押人员住院治疗。如果羁押人员在看守所内出现危急重症,可开通绿色通道立即入院进行治疗。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律师会见: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 ┝律师电话:18013892489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 ┝咨询律师:13057670467(王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 ┝送钱送物: 送钱存款须知: 1.在押人员亲友到查询窗口查询在押人员的账号和在押监号,填写存款凭单。 2.持存款凭...>>> ┝家属探视: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相关机构: ·全国看守所导航 ·江苏看守所 ·南京看守所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南京市第一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通市拘留所 ·连云港市女子看守所 ·盐城市女子看守所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强奸罪缓刑条件有哪些,强奸罪的量刑 缓刑是刑法中一种强制制度,适用缓刑的罪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才可执行,而且很多犯罪行为是不能适用缓刑的,那么强奸罪缓刑条件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强奸罪缓刑条件有哪些?1、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3、而且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不是累犯。二、强奸罪的量刑强奸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传统犯罪,在中国. 公安刑事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公安刑事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公安刑事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侦查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立案后下个程序就是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申诉抗诉的区别是什么? 一、刑事申诉抗诉的区别是什么?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须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撤消原判决,决定再审,方可开庭重新审理,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如果认为不符合再审条件的,会直接驳回申诉,不再重新审理;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的,人民检察院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必须开庭审理;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可能会直接驳回申诉,不予提起抗诉。提起申诉后,人民法院须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法定条件的,会裁定撤消原判决,决定再审;如果人民法院审查后.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有何作用? 法院审判阶段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律师将根据此前所掌握的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事实情节并依据娴熟的法律知识全面地对抗公诉机关,与公诉机关展开全面的唇枪舌战,真正的一场法庭鹿战将全面展开。此时公诉人(检察官)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将请求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律师则恰恰相反,将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并请求法院充分考虑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和观点。有没有违法行为?这个违法行为是不是构成犯罪. 不能认定为强奸罪的有哪些 不能认定为强奸罪的有哪些(一)有些幼女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幼女,主动要求或在幼女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根据2003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被告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该性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罪。(二)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是强奸的,根据规定,不能认定为强奸罪。(三)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 南京讨债公司靠谱吗 >>>更多法律知识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在线咨询 | 微信咨询 | 来访导航 |
| 公安110 | 检察12309 | 法院12368 |
| 直拨电话·咨询律师 18013892489 | ||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 |
| 全国看守所导航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