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机构>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
联系电话:027-65686000总值班室
监察举报:027-65686777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检察热线:12309
○公安热线:110
○免费咨询律师:13921104310

简介: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6月22日,现办公地址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56号。

    武汉中院新办公大楼建成于2004年,总占地面积36836平方米,建筑面积53516平方米,由13层的办公楼、12层的审判楼和4层的行政楼连通构成,整个大楼区域划分明确,3栋不同高度的建筑围成U字型的总体结构,建筑风格独具一格。审判楼1至4层建有30个审判法庭,为审判区域,其中包括1个大法庭,能容纳450人,1个专门审理国际贸易纠纷案件的涉外法庭和10个数字法庭。法庭之上建有档案馆,能存放35万卷档案,还建有图书馆,现收藏图书3万多册。办公楼为各审判庭和综合部门办公区域csj64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5个基层人民法院。武汉市中院主要管辖: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作为一审的案件;基层法院一审后的上诉和抗诉案件;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长三角律师网]。根据法院工作管理要求,设置15个审判业务机构、4个审判辅助机构和6个行政机构。
csj64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武汉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武汉律师
黄贤柏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7年
15551750882
武汉律师
邱国开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052261268
武汉律师
许义园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0年
13061416368
武汉律师
谢庆斌 律师
执业20年
13921104310

湖北律师·武汉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一、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法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
  一、法律规定遗嘱有什么纸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为了降低法律风险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老人立遗嘱最好先做精神鉴定。这样既可以确保遗嘱的有效,也避免了以后的麻烦,省心又省事。法律没有要求老人立遗嘱必须坚定行为能力的的,但是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立的遗嘱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
  一、店面违约金最高赔付多少?法律没有规定店面违约金最高赔付标准,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赔偿金;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赔偿金。各国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地予以裁减。当事人约定对迟延履行的损害赔偿金进行清算的,违约方还应当在支.

公房承租人在征收拆迁中能够获得哪些补偿?
    一、公房承租人在征收拆迁中能够获得哪些补偿?  对于公房的拆迁,在明确公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后,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多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  2、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  3、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拆迁国家直管公房,拆迁人应当与房产管理部门或房产经营管理部门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产管理部门或房产经营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直管公房承租人或使用人,.

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签署合同吗?
    一、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签署合同吗?可以,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对外提供保证需要经过总公司的书面授权,总公司没有授权而分公司擅自对外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对债权人造成的损.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武汉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武汉律师
黄贤柏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7年
15551750882
武汉律师
邱国开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052261268
武汉律师
许义园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0年
13061416368
武汉律师
谢庆斌 律师
执业20年
13921104310

湖北律师·武汉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法律咨询
·你好,我在网上借钱1500元钱,到000元,一个星期要5...
·我是微商,想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什...
·你好,引流违法吗?会怎么处理...
·你好,在市区下面的县买的房子,已备案,还没有还贷,在市区...
·我在一家出国劳务所签了一个服务协议,去澳大利亚打工,对方...
·叶律师您好!我于去年十月份在盐城一家名为北京昊泰东方资本...
·郎律师你好:你是平正的吧!你们上班没有!去你店能找到你吗...
·拆迁中,现场记录由不在目录中评估公司评估人员无资质,钢架...
·劳动纠纷未签订合同扣发工资和压了工资...
·延安市看守所电话多少...
·妻子不孝顺老人、出轨,要提出离婚。...
·您好,想问一下,我是外地嫁来南通的苦命女人,丈夫从结婚到...
·请问李律师,村修路占用了农民地流转不合理,在强制执行中,...
·孩子未满一岁,可以离婚吗?...
·你好,我在手机上借了那种7天就还的贷款,现在没钱还了,要...
·买房时借了亲戚的钱,没有写借条,离婚时怎么...
·我在一家家具公司上班。干了十多工作岗位近期老换岗。我该怎...

相关机构
·全国法院导航
·湖北法院
·武汉法院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阳新县人民法院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




全国法院导航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