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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建宁路财产纠纷律师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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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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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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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鼓楼区建宁路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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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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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常识
·商业秘密的特性包括什么?
  商业秘密的特性包括什么?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二)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
·意定监护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意定监护人可以是继承人吗?监护人能不能继承遗产,要看以下两个方面:1、死者生前有没有留下遗嘱,如果有,那么遗嘱中有没有他的份额,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那就是没有法定继承权了。2、如果死者没有立遗嘱,那要看监护人是不是被继承人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如果不是,那是不是代位继承人(也就是第一序位继承已经死亡,而作为子女代位继承人);如果不是,而死者还有其他的第一序位继承人,那他就没有权利继承了。二、法定继承人
·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应当是按照是否有人身和财产损失来进行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可见,是否发生“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的必须要件,只要车辆在道路上发生“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均属于交通事故。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划分是什么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一套房子可以继承几次?
  一套房子可以继承几次?继承是没有次数限制的,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
·宣告死亡后的遗产继承问题是怎样的
  宣告死亡后的遗产继承问题是怎样的《民法通则》第24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随着死亡宣告的撤销,被宣告死亡的人应恢复原有的人身权利和其有权利义务。根据《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据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没有保存的,给予适当补偿。因为被宣告死亡的人并没有死,原由他所有的已作为遗产分割了财产,自然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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