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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建南建筑工程律师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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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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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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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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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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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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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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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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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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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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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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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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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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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建南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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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需要哪些材料一、概念介绍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
·增资后股权有变化是否算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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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可能涉及的证据包括哪些?
  医疗纠纷中可能涉及的证据包括哪些?一、发生医疗纠纷如何收集证据由于在医疗纠纷中取证比较困难,患者一方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及时、有效地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医疗机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患者合法要求。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3、在复印、封存和
·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是: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2、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3、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引起的撤销权。二、对债权人行使上述三种情形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作一说明。1、行使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的条件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撤销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合同关系并不成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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