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六合区 >> 六合区蒋洼 >> 专利商标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六合区蒋洼专利商标律师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六合区蒋洼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专利商标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专利商标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专利商标法律咨询
·房产过户问题,我们结婚于09年...
·我方不服,该怎么处理?谢谢...
·我想问下公证费大概要多少、...
·我的案子进入执行阶段了,但是执行不到...
·我单位欠我一个月的工资,已经一了还没...
·保险与赔偿,我是名大学生...
·摩托车撞拖拉机,我家住农村...
·工地纠纷,我是一个设计师...
·东方伟业广场售后包租违法,要求退还买...
·拘留后进事业单位,一个朋友在外地因嫖...
·请问一楼的厨房阳台顶部的下水管,这个...
·南京新三板律师...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地址、电话、律师会见、...
专利商标法律常识
·申请劳动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对于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情况,要看是否构成工伤事故,则首先需要申请进行认定。而此时就要把握住申请劳动工伤认定的时间才行,我国相关法律在这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超过规定时间申请的则会造成不予受理的情况出现。那一般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申请劳动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刑诉法移送案件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公检法机关最重要的三个部门之间的权利是相互制约的,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每一个部门行使的职责是不一样的。就比如说公安机关仅仅是负责侦办刑事案件的,但是公安机关并没有权力直接起诉犯罪嫌疑人,在这一过程当中就涉及到案件的移送。接下来您就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刑诉法移送案件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一、刑诉法移送案件法条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原刑事诉讼法采卷宗移送主义,原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
·离婚怎样争儿子抚养权 离婚孩子如何判
  在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不会考虑到孩子的具体性别,因而有的人认为女儿就应该归女方抚养,儿子就应该归男方抚养的看法就是有问题的。就当前的情况来看,也有不少夫妻在离婚要争夺儿子抚养权,那究竟离婚怎样争儿子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孩子如何判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是什么
  并不是所有的离婚夫妻都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首先要求离婚夫妻之间要有子女,同时子女还尚未成年,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同时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其中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
  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则此时经过认定是可以确认构成工伤的,但这属于特殊的工伤,即交通事故工伤。而在提出认定申请的时候,也要注意时间要求,不然就会对当事人不利。一般情况下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
↑回顶部
凤凰山公园 招贤禅寺 南化村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 长芦崇福禅寺 新华村 瓜埠山国家地质公园 周洼新村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六合区蒋洼律师首页 南京六合区蒋洼律师找律师 南京六合区蒋洼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六合区蒋洼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