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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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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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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什么?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是指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原则上,劳务派遣单位按照与劳动者签订的协议派遣劳动员工到用工单位,其中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能被用工单位指挥、监督、管理。那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什么意思呢?它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吗?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寻衅滋事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是什么?
  在生活中,会有一些小混混或一些无业游民经常调戏路人,或殴打他人等一些行为。在我国的法律上,有这么一条规定,行为人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或是从另一种的程度上寻找刺激而发生蛮横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被定寻衅滋事行为。那么,寻衅滋事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具体有哪些?又是怎么立案的?一、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 [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
·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有哪些?
  事实上,我们不能简单的认为,只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都包含在劳动争议之中。那么,在法律上,究竟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有哪些呢?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话,那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一、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有哪些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
·作为劳务派遣有五险一金吗?
  作为劳务派遣有五险一金吗?劳务派遣工有五险一金,劳动者和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公司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否则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二、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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