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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胡庄镇国际贸易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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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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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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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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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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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胡庄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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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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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1)医疗费。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购房流程是什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购房流程是什么?可以购房,但须由监护人代理签订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二款: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第六十一条
·审查起诉阶段去几次接受询问?
  审查起诉阶段去几次接受询问?没有规定,应当结合案情的复杂程序处理,在我国的法律中,传讯(应为传唤)只适用于立案后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带人用询问通知书,这个时候应该只是怀疑涉嫌构成犯罪或者仅仅是了解相关的情况。检察院询问不能超过12小时,经过12小时,要么放人要么立案。二、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
·上下班途中摔倒受伤要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摔倒受伤要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呢,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人发生意外的,机动车是负主要责任的,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也满足了,
·兼职内容不涉及公司相关机密是否违法?
  兼职内容不涉及公司相关机密是否违法?不违法,只要不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所做的工作不对本单位工作造成影响的话,兼职就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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