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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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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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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赵洋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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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5年45岁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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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执业26年58岁
赵洋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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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5年45岁宿迁江苏元宁律师事务所
周丁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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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华脉律师事务所
李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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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宿迁分所
王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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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民卫律师事务所
朱旭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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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宿迁西楚律师事务所
孙永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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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钟吾律师事务所
张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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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永明晖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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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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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证券法律常识
·高速醉驾青岛的相关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高速醉驾青岛的相关法律后果是什么?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我国累犯制度分为哪几种情形
  一、我国累犯制度分为哪几种情形?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
·打架斗殴的反义词是什么,我国会怎样处理这类案件
  打架斗殴的反义词是什么,我国会怎样处理这类案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你们这属于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最新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新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一般是比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
·高空坠物损伤车辆有谁赔偿?
  高空坠物损伤车辆有谁赔偿?由该小区楼栋的所有人承担连坐责任,进行赔偿。2010年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由于可能加害者涉及楼内多数邻居,这一法条也被人形象地称为“高空抛物连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纠纷中,建筑物使用人并非实际侵权人,但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要求建筑使用人担责,一方面是出于公平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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