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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后诉讼费退吗 当事人有法律诉求,但是在提起法律诉讼之后,自己私下已和的关联当事人沟通协商,诉求已得到满足,希望提起撤诉,在这种情况下,已经预交的法律诉讼的费用,法院这方面是否会退还呢?对于诉讼费用能否退还以及退还的金额,根据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处理:1.如果此时法院已经在开展工作,投入人力参与到案件的处理和调查中。此类案件如果属于民事案件,和法院进行沟通,一般是可以返还一半的诉讼费用。2.而属于涉及的案件属于行政案件,那么案件受理相关费用一般是需要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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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能否要求支付违约金?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能否要求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能否要求支付违约金?可以,《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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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作为股东吗 首先我们要肯定的是总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指的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既受本公司管辖又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从属机构,类似于树木的分支,总公司是树干,分公司是他的树枝,是需要总公司的营养供给的,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经济上都是没办法独立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我们可以理解为柳树还是柳树,柳树的枝叶还是属于这颗柳树的,拆除了柳枝他无法独立生存的。一、分公司可以作为股东吗根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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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人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一、故意伤人罪辩护要点有哪些?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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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加班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国家关于加班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