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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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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执业24年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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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46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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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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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执业26年58岁
薛忠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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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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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育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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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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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执业26年58岁淮安
单亚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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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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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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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拿结婚证,现在不在一起生活,想带孩...
·律师,您好,目前卫生院以小孩生父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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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离婚后的财产被卖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的财产被卖应该怎么办?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的情况: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
·母亲遗弃患病儿算遗弃罪吗
  母亲遗弃患病儿算遗弃罪吗根据我国法律,母亲遗弃患病儿算遗弃罪。一、母亲遗弃重病孩子是否算遗弃罪要看是否符合构成遗弃罪的客观要件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公民对哪些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是由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了的。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2、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能够负担,是指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
·离婚可以少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可以少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离婚可以少分财产的情形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说法的来历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
·高空坠物连带责任是什么?
  高空坠物连带责任是什么?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
·男方在离婚后探视孩子怎么办?
  一、男方在离婚后探视孩子怎么办?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对于探视权行使时间、方式、地点问题,法官应从探视权的立法本意出发,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尽量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由父母双方就探视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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