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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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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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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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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周宏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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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7年49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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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吴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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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峻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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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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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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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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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公司辞退员工的无责情形?
  公司辞退员工的无责情形有哪些一、公司辞退员工的无责情形有哪些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
·在厂里过敏算不算工伤?
  在厂里过敏算不算工伤?一、在厂里过敏算不算工伤?如果是工作环境内导致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
·法律规定股权可以抵押吗
  股权可以抵押吗股权作为权利,只能做质押,不能抵押。因为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而质押标的为动产与财产权利(如有价证券,票据等等)。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股份)可以进行质押。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交易所办理登记,没有登记质押不成立,债权人不能享受优先受偿的权利。二、股权质押的风险有多大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
·律师申请法官回避后果是什么?
  律师申请法官回避后果是什么?一、律师申请法官回避后果是什么?律师申请法官回避后,需要进行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决定是否回避,符合条件的应当回避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1七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二)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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