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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河滨公园行政诉讼律师
邱国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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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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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58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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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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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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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
甄灵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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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传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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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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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跃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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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慧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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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玉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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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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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河滨公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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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家人被拘留情况,我...
·我有遗嘱公证书,在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
·劳动争议60年代末干的乡镇企业合同是...
·我与上虞卧龙集团有担保合同纠纷,想要...
·老板跑路了,工资赔偿金未到手...
·我想问咨询下孩子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人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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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妻子于1998年就已分居至今,...
·上海市第二看守所_上海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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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招摇撞骗案件特点是什么
  招摇撞骗案件特点是什么一、招摇撞骗案件特点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二、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判缓刑吗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判缓刑吗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判缓刑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形下是可以判缓刑的,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
·招摇撞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怎么处罚?
  招摇撞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怎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
·民事案件发现涉嫌刑事犯罪中止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民事案件发现涉嫌刑事犯罪中止会追究刑事责任吗?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具有以下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二、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依据是什么?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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