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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红山街道离婚纠纷律师
张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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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副主任律师41岁
陈芝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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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12年
张旭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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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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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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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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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芝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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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12年广州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孔令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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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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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妙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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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红山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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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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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30万给一间公司法人,到期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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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诉讼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一、诉讼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诉前禁令)。二、诉前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
·江苏省高院关与醉驾免处规定是什么?
  一、江苏省高院关与醉驾免处规定是什么?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而言,如果此时的情节显著轻微并且危害也不大的话,那么就不予定罪处罚;而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话,则也是可以免予驾驶人员的刑事处罚。从这个量刑规定来看,其实现在对于醉驾的行为已经不能一律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了,而即使认定构成犯罪,也是有可能对罪犯免于刑事处罚的。1、从主客观两个方面综合考虑醉驾情节是否轻微或者显著轻微:(1)客观方面,包括:醉驾的时空环境
·烟台抚养费无工作最低是多少?
  一、烟台抚养费无工作最低是多少?烟台地区的公民如果没有工作或者没有固定收入的,子女的抚养费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来确定给付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付没有法律依据。如果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降低比例,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或付能力的可以不予给付的,由有能力的一方全额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
·未婚先育可以索要抚养费吗?
  一、未婚先育可以索要抚养费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未婚生育对方不承认怎么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并提
·当事人乙肝离婚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当事人乙肝离婚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吗孩子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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