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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洪蓝镇土地纠纷律师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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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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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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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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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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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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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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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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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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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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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溧水区洪蓝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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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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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工伤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如果工作人员因工伤死亡,工作单位要赔偿给职工亲属一部分经济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等。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工伤死亡赔偿范围以及工伤死亡赔偿标准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说明。我们来看一下工伤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一、工伤死亡赔偿范围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国家赔偿由谁支付
  做出国家赔偿的,必须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并且要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要求。您都听说过国家赔偿,但是您有没有想过国家赔偿由谁支付。您在申请国家赔偿以后,经过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就会支付赔偿款。具体的内容随我们一起看看吧。一、国家赔偿由谁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当年需要支付的国家赔偿费用超过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致人死亡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是不合法的,童工还未成年,任何单位或者是企业都不能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如果发生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致人死亡的情况,则对这个雇用单位一定要严厉地处罚,使相关单位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一、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致人死亡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雇佣童工属于违法行为,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
·拆迁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拆迁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年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①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
·年全国医患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全国医患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医患纠纷医患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二、2017医疗纠纷赔偿标准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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