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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房产纠纷律师
杨惠律师
杨惠律师
执业4年红河云南玺辰律师事务所
方旭律师
方旭律师
执业7年红河云南玺辰律师事务所
红河区县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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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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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文字陷进
      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有一些当事人因为不清楚一些法律知识,仅仅因为一些文字的错误,而让自己损失利益。我国《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由此可以看出,定金实际是一种债的担保,它发挥着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双重功能。《合同法》规定,该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
·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当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岗位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报酬等有关条款。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但是劳动内容已经发生重大改变,工作环境与劳动强度与原来签订合同时双方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已经大有不同,在此情况下,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是有法可依,也是合情合理的。  &nb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我们都希望能够与用人单位合作愉快,可是现实中还是会出现很多不愉快的劳动争议,面对它们,我们忧愁、郁闷,有时也不甘心,辛辛苦苦为用人单位付出,最后是这样一个结局。那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正义的焦点进行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这样,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高效便
·收养的概念、法律效果及条件
      一、收养的概念    收养是指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收养的法律效果    收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就会产生两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方面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定的父
·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应采取的法律措施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在实际中,遇到商业秘密被侵犯,我们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    (一)民事责任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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