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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红岛经济区债权债务律师
许义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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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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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58岁
范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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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执业23年
何昭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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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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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工资签什么工资吗?
  一、劳动合同工资签什么工资吗?劳动合同上应当对工资的发放方式进行认定,一般情况应当按月计发,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新劳动合同低于原劳动合同的工资标准,劳动者拒绝续签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
·离婚时妻子可以分到什么财产
  离婚时妻子可以分到什么财产可以分到夫妻的共同财产,分配原则按照(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给予补偿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具体财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定获得。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1、如果夫妻签订了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就由夫妻共同协议确定,前提是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合法且不存在欺诈等内容。2、没有签订夫妻财产分割协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期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期是多久?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期是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理赔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被害人对不予批捕不服怎么办?
  被害人对不予批捕不服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因此,作为受害人,法律没有明确赋予你在这一环节的具体权利,如果是当事人对不批捕的决定不服的话,只能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反映个
·恶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罚?
  一、恶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罚?恶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罚主要是“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的规定予以制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恶意转移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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