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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河庄街道涉外法务律师
何强律师
何强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7年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杨孝业律师
杨孝业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58岁
李志强律师
李志强律师
杭州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李江华律师
李江华律师
杭州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郭文博律师
郭文博律师
杭州浙江天卫律师事务所
吕良勇律师
吕良勇律师
杭州浙江华驰律师事务所
吴小奎律师
吴小奎律师
杭州浙江易盟律师事务所
章一磊律师
章一磊律师
杭州浙江康成律师事务所
何金国律师
何金国律师
杭州浙江中天北辰律师事务所
陆卫律师
陆卫律师
杭州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萧山区河庄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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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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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故意犯罪的类型包括了哪些
  故意犯罪的类型包括了哪些(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别,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这种认识程度上的差异并不影响直接故意的成立。只要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明知的,无论是明知其必然发生还是明知其可能发生,并对这种危害结果持希望其发生的心理态度,即可构成直接故意。在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故意的概念中,虽然规
·特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特病包括哪些?
  特病报销比例是多少一、特病包括哪些?特病报销比例是多少根据规定,医保里的特殊病种有以下19种:恶性肿瘤、慢性心衰、慢性呼吸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肝功能衰竭、重度老年痴呆症、脑血管意外、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障碍性疾病、肺结核、儿童孤独症、完全性生长激素缺乏症、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共19种病症。报销比例:在门诊发生的“特殊病种”费用视同住院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是社会现代化建设基础,而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则是进行教育的最基本条件。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主要是学校领导、负责学校后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一、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
·“人身损害赔偿”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一、“人身损害赔偿”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区别第一,在法律适用方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要适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则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的的法规文件。第二,在医疗鉴定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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