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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横岭财产纠纷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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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横岭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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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咨询
·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最高检开辟了:非公经济保护刑申专区。...
·属于敲诈罪吗,我跟前夫离婚一多了...
·我单位欠我一个月的工资,已经一了还没...
·被拘留人员是直接从拘留所适当还是从进...
·我离婚了,,现在在登记还要离婚证吗?...
·我在淘物网买东西他已而在在而三的叫我...
·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定...
·案件已经执行其他股东联系不上,我是法...
·房子延期交房快满一了,现在开发商还有...
·交通事故赔偿...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方案...
·南京个人债务追讨,怎样起诉?...
财产纠纷法律常识
·证据不足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证据不足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如果采取了超时限的拘留措施或者采取了逮捕的强制措施,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
·离婚损害赔偿法定事由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法定事由是什么一、重婚行为重婚分为法律意义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行为。事实上的婚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狭义上的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婚姻法》将其列入损害赔偿的事由,要求过错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上的重婚是当事人采取欺骗的手段或方法取得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
·公积金装修贷款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装修贷款条件是什么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再婚证明等);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
·国家赔偿法时效的解释是怎么样的?
  国家赔偿法时效的解释是怎么样的?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又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那么,从违法行为发生至确认该行为违法之间也没有时间限制。根据一般理解,只要请求人认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且侵害了自己的权益,任何时候都能主张该行为违法。这一规定,给司法实践造成了不小困难,一是请求人没有紧
·索要利息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
  索要利息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一、索要利息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应该是没有利息的。也就是说借款人无需给付从借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之间的利息。但从起诉之日应视为催告之日,也即借款人开始逾期还款之日,故借款人从起诉之日起至借款付清时止,需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支付。借条无还款时间,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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