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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和睦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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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58岁
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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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7年
杨孝业律师
杨孝业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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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孙晓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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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
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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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7年杭州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胡美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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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万向光明律师事务所
吕良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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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华驰律师事务所
刘晓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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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方仁律师事务所
王旭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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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万向光明律师事务所
王垂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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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铁诚律师事务所
韩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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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杭州浙江佐钊律师事务所
拱墅区和睦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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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我有一套房产被政府征属夫妻共同房权收...
·一年前签订了加盟合同,已缴纳加盟费,...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能否更...
·我未8岁,在一家奶茶店工作,我们之间...
·李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拖欠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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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孩于9月5号在拱墅看守所移送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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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的证据证明,2006年1月18日...
·本人于2017年11月以814元买入...
·金华律师与金华市中级法院法官对话良性互动...
·绍兴市看守所_绍兴市看守所地址和电话,绍...
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殴打他人会构成故意伤害吗
  殴打他人会构成故意伤害吗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都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而
·遗嘱执行人有哪些责任?
  一、遗嘱执行人有哪些责任?责任:①清理登记遗产。由于遗嘱的订立至遗嘱生效,一般要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遗嘱中所指定的遗产可能发生变化,或者遗产仍混在夫妻共有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之中。因此需要清理,如果遗产项目较多,有编制清册的必要时,应编制遗产清册,遗产清册中应载明遗嘱人死亡时应属于他的全部遗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债权和债务的价值。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姓名。清册应在执行人交付遗产之前或同时交与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人也有权请
·招摇撞骗案件证据是怎样的
  招摇撞骗案件证据是怎样的一、招摇撞骗案件证据是怎样的招摇撞骗案件证据会根据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的工具,受害人提供的音视频或者收据等情况作为证据进行立案,本罪的特征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其次,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
·计件工资制如何计算加班费
  计件工资制如何计算加班费1、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在完成计件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企业也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2、劳动定额标准应当合法。我国《劳动法》第37条规定:“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36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
·侵害名誉权受损赔偿吗?
  侵害名誉权受损赔偿吗?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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