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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河沥街道离婚纠纷律师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法学学士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虎成律师
王虎成律师
2015宣城安徽慈安律师事务所
雷绪琴律师
雷绪琴律师
2011宣城安徽向群律师事务所
周洋律师
周洋律师
2017宣城安徽皖华律师事务所
陆宁律师
陆宁律师
2012宣城安徽明泉(宁国)律师事务所
吴学军律师
吴学军律师
2006宣城安徽慈安律师事务所
王保存律师
王保存律师
2001宣城安徽向群律师事务所
程南律师
程南律师
2015宣城安徽慈安律师事务所
胡西贵律师
胡西贵律师
2006宣城安徽高胜律师事务所
周振华律师
周振华律师
1993宣城安徽皖华律师事务所
张毅律师
张毅律师
2009宣城安徽三津律师事务所
勾思文律师
勾思文律师
2015宣城安徽慈安律师事务所
洪亚龙律师
洪亚龙律师
2006宣城安徽洪亚龙律师事务所
凤良俊律师
凤良俊律师
2003宣城安徽高胜律师事务所
吴莹律师
吴莹律师
2016宣城安徽高胜律师事务所
杨晓润律师
杨晓润律师
2015宣城安徽慈安律师事务所
王方明律师
王方明律师
1998宣城安徽慈安律师事务所
刘颖律师
刘颖律师
2013宣城安徽半茶律师事务所
段登亮律师
段登亮律师
2014宣城安徽向群律师事务所
洪梅律师
洪梅律师
2013宣城安徽明泉(宁国)律师事务所
郭阳林律师
郭阳林律师
2014宣城安徽向群律师事务所
张仁荣律师
张仁荣律师
2010宣城安徽三津律师事务所
胡振宇律师
胡振宇律师
2016宣城安徽皖华律师事务所
王丽萍律师
王丽萍律师
1995宣城安徽王丽萍律师事务所
宁国河沥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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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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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
  现在的夫妻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各种经济活动中去,为了各自或共同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负债消费等活动,负债现象十分普遍,夫妻债务问题也日益复杂多样。那到底哪些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而哪些又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呢?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为您一一阐述。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范围是: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代表大会误工费怎么算?
  代表大会误工费怎么算?由有关部门发放。分很多种情况,比如:1、在工伤中的误工费,也就是治疗修养期间的费用,按照原工资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发放。2、在病假中的误工费,就是按照伤者职工在企业联系工作年限,分等级享受病假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
·两次起诉离婚时间间隔多长时间
  两次起诉离婚时间间隔多长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还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体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体是什么?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政务方面的一项举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体是我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是通过把文字资料等公开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这也意味着凡我国公民皆有看这些信息的知情权,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应当善用它,本站我们也为您整理出了具体的形式。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体是什么?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向行政相关申请信息公开,而公开的方式一般是书面形式。《中
·法律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不受理
  法律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不受理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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