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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荷花池街道遗产继承律师
周宏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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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7年49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李乾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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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法学硕士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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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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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王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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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全民安律师事务所
黄莹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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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怀德律师事务所
程晓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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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鑫法律师事务所
朱奇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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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延陵律师事务所
陈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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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常强律师事务所
秦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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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嘉鹏律师事务所
时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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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金伙伴律师事务所
李忠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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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
徐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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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东臻律师事务所
黄晓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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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
仇慧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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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陆建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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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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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嘉鹏律师事务所
戚晓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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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小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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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怀德律师事务所
徐华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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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欣正律师事务所
钟楼区荷花池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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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家庭婚姻,老婆结婚后被婚前强*她的男...
·同一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一是城镇户口...
·朋友借我二万块钱,说好一个星期就还,...
·工伤鉴定不到厂里是否能够拒绝支付医疗...
·我可不可以起诉银行帐户上的那个人...
·查询相山区洪山路某套房屋产权信息,如...
·房屋土地继承,在农村如果老人去世后房...
·我与几名股东协议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物...
·你好,我们是在常州打工的夫妻,因为房...
·我是同济堂股票的股民,可以索赔吗...
·劳动纠纷,如果您不擅长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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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常识
·病假工资怎么算?
  工作生活中,生病在所难免,可能就需要请假修养治疗,那么,病假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呢,各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以江苏为例: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中,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如何认定?
  很多打零工的人与老板之间并不会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当出现纠纷时,提供劳动者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关键是原被告之间是否成立个人劳务关系。个人劳务关系是指存在于自然人之间,提供劳务一方根据接受劳务一方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个人劳务关系形式灵活,且在日常生活中,提供劳务一方与接受劳务一方往往不会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工资结算也较为灵活,这为认定双方是否存在个人劳务关系增
·浙江省工商档案如何线上查询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注册登陆,搜索“企业登记档案查询”,然后选择需要查询的企业具体的登记机关,需要明确到区,进入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查档所在的页面,点击“在线预约”,前往该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所在的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查档,或者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上传材料后,等待审核。目前,仅限律师查询杭州、金华、衢州、台州、绍兴、舟山、宁波、湖州、温州、丽水地区企业登记档案,律师查档需要的材料: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或律所介绍信、委托书、律师证、承诺书,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能分给孩子吗?
  世界上许多人离婚之后需要对房产等相关的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如果离婚的时候拥有子女的还需要对子女的相关事项进行妥善的安排,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人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能分给孩子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能分给孩子吗?是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送给孩子的。根据男女双方最终是否协议离婚分为两种情形:(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这也是现实中程序最简单
·离婚财产协议书效力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离婚是一件令人不开心的事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关于离婚财产进行一些协议,许多人都想了解一下离婚财产协议书效力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生效根据男女双方最终是否协议离婚分为两种情形:(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这也是现实中程序最简单、引起纠纷最少的离婚途径,充分贯彻了意思自治原则。但是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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