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失犯罪有没有犯罪原因? 过失犯罪有没有犯罪原因?(一)部分公民法制观念不强,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因受我国现行教育体制与经济因素的影响,对公民的法治理念教育和普法宣传不够深入,造成部分公民的法律意识淡薄。主观上存在侥幸心理,对自己行为可能导致犯罪的认识不足,结果导致过失犯罪行为的发生。司法实践中此类过失犯罪行为的发生占到40%以上。(二)企业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放松安全管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的负责人和主管人员,不以企业大局利益,长远利益着想,过分追求短期利益
·
脑瘫残疾人犯罪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脑瘫残疾人犯罪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脑瘫残疾人犯罪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脑瘫残疾人犯罪通常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脑瘫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仍应对其采取一定的措施: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应注意的是,因不满1
·
房屋上的惩罚性赔偿是怎么认定的? 一、房屋上的惩罚性赔偿是怎么认定的?1、请求权主体是商品房的买受人。商品房是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对社会公众销售的房屋,存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宅基地则不属于商品房,不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定的惩罚性赔偿。买受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购房目的可以是生活消费,也可以是投资盈利。2、适用惩罚性赔偿尽适用于特定情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8条、第9条规定的六中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欺诈与违约行为,而虚假广告、定金陷阱、
·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吗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吗?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
·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二、债权人代